为深入贯彻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我院疫情防控工作,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有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吉林省委副书记高广滨要求的高校防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坚持“预防为主、党政齐抓共管、协同联动、师生员工全面覆盖”的指导思想,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防范意识和风险意识,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原则 ,严格执行疫情防疫政策,确保不发生校内疫情传播。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组负责。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专门工作组,形成有效的协同应对处置机制。
(二)以人为本,防控第一。把保障全院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到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三)迅速报告,及时处理。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出现后,一线工作人员及值班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疫情防控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及时开展应对措施。
(四)依法管理,强化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对于违纪事件,依规处理。
三、组织机构及分工
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教学工作组、学生工作组、教师工作组、后勤保障组、心理疏导组组成,成员及职责如下:
(一)领导工作小组
组 长:邱 敏 于 飞
副组长:孙 旭 陈昊宇 李 南 任志宏
成 员:各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全体辅导员
工作职责:负责师生疫情防控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组织实施,对疫情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具体落实工作。
下设六个工作组:
1.教学工作组
组 长:李 南
副组长:各教研室主任
成 员:全体授课教师
工作职责:确保授课教师线上教学的平稳有序,加强课程思政育人成效。教学过程中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每位老师的包保对象为授课班级,在学业上给予耐心指导、生活中给予关心,尤其毕业班辅导员及就业包保教师要及时给予毕业生积极引导,并及时与辅导员老师保持沟通。
2.学生工作组
组 长:陈昊宇
副组长:周倩倩 李 雷
成 员:全体辅导员
工作职责:负责学生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各位辅导员包保对象为所带班级,及时准确掌握学生动态,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做好学生管控工作,向学生及家长及时通告学校疫情防控动态,回应家长关切,正确引导舆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3.教师工作组
组 长:孙 旭
副组长:张 昕 曹瀚元
成 员:全体教师
工作职责:及时收发学校及相关部门的信息,及时、准确落实好疫情防控期间各类信息的发布、收集及上报工作。确保疫情期间教师信息管理的准确性及出现疫情情况的及时处理。
4.后勤保障组
组 长:于 飞
副组长:班子成员、张 昕 曹瀚元
成 员:校外可流动教师
工作职责:针对师生遇到的实际困难,主动“接单”“跑腿”,千方百计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尤其做好隔离学生和一线辅导员老师的人文关怀和后勤保障工作,预留学院办公室、实训室等场所作为学生突发情况临时隔离间。
5.宣传及舆情控制组
组 长:邱 敏
副组长: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
成 员:教工党员、学生党员
工作职责:根据疫情防控期间工作需要,传达政府、学校防控法规,通过网络、校园公共区域等媒介宣传引导政策的执行;监控学生及教师疫发现问题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疫情期间的信息发布。
6.心理疏导组
组 长:陈昊宇
副组长:任志宏 姜春红
组 员:全体教师
工作职责: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避免过渡恐慌。
四、应急处置流程及措施
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应急事件遵循规定的处置流程,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1.校园封闭期间学生私自返校、离校
遵循学工部文件《2022年校园封闭式管理期间学生私自返校、离校应急预案》。通过加强学生考勤、请销假以及建立学生台账进行管理。
(1)离校处理:辅导员——家长——学院党委副书记——学工主管副部长
(2)返校处理:辅导员——学工主管老师——学工主管副部长
2.校园封闭期间学生生病、发烧等需要外出就医
辅导员——校区送医专车(辅导员陪同)——医院就诊——返校(符合进校前核酸检测要求)
3.疫情防控期间舆情监控处理
辅导员及授课教师时时关注班级学生的思想动态以及常规的信息发布媒介,积极引导传播正能量,消除不良、不恰当信息,发现不良信息立即启动处理流程。
学生舆情:辅导员——学院党委副书记——学院党委书记并学校宣传部
教师在课堂上应积极宣传学校的防疫措施,客观评论疫情状况,若发现不当言论将启动处理流程。
教工舆情:教学副院长——学院党委书记——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4.疫情期间应急事件处理时间
出现应急事件应该是第一时间按照流程上报处理,不应有任何耽搁、推诿和怠慢。
5.其他不可预先的紧急事件
按照岗位职责逐级上报,紧急情况可以越级上报。
五、附则
本预案由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上级有关要求,及时修订和完善本预案。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
2022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