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我市导游人员的良好精神风貌,提升其职业道德、服务技能和综合素质,打造“爱岗敬业、乐于服务、甘于奉献”的导游队伍,为第三届全国导游大赛选拔优秀导游人才,长春市旅游局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国导游大赛长春选拔赛。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长春市旅游局
二、承办单位:长春市旅游协会
三、协办单位:长春世界雕塑园、长春新诺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吉林旅游广播、长春旅游网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7日—2017年1月4日
2.报名条件:
(1)持有导游证、从事导游服务一年以上的人员,或持有景区点讲解员证、在景区点从事讲解服务一年以上的人员。
(2)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游客评价优良,无重大投诉。
(3)导游参赛前3年内未受到旅游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3.报名所需资料:
4.报名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陕西路昆明街211号(回族小学旁),三楼长春市旅游协会综合部
联系人:李宁,联系电话:88571006
五、比赛日程
1.初赛:2017年1月5日—7日
初赛形式为中外文导游混合竞赛。内容为长春旅游景区(点)或文化主题自选题目现场讲解、情景再现及知识考核。通过初赛选拔前10名,集中强化培训后进入决赛。
景区(点)或文化主题自选题目现场讲解由参赛选手对长春市的景点、历史、文化、民俗等进行讲解。情景再现内容为选手观看导游现场工作视频短片,然后按照要求,将视频短片中导游在日常工作中不符合业务规范的行为或其他错误用中文写在答题纸上。知识考核内容涉及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导游综合知识和导游业务等,考核形式为笔答。参考资料登录长春旅游网www.ccta.gov.cn下载。
2.决赛前强化培训:2017年1月8日—10日
培训内容:强化形体语言、旅游及相关知识、礼仪仪表、镜头前展示及实景讲解等培训。
3.决赛:2017年1月11日—13日
六、奖项设置
1.奖项及奖金设置
(1)一等奖2名,奖金5000元。
(2)二等奖3名,奖金3000元。
(3)三等奖5名,奖金2000元。
(4)最佳组织奖若干。
2.奖励办法
(1)进入决赛的选手,相关信息在长春旅游网等媒体予以公布,颁发证书,作为优秀人才进入长春旅游人才库,代表长春参加各类大型活动。
(2)最佳组织奖获得者将授予证书。
(3)推荐决赛优秀选手参加拟于2月份举行的吉林省选拔赛。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举办本次选拔赛,既是提高导游综合素质,选树导游优秀典型,加强导游队伍建设的有力措施,又是对长春旅游产品的一次集中展示和推介。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参与,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考核及申报工作,推荐广大导游及讲解员积极参与,参与赛事情况将作为旅行社、A级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复核及评优的依据。
(二)赛出水平
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把握本次全国导游大赛主题,通过对导游职业道德素养及综合知识储备水平、专业讲解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文明旅游引导能力等方面的考核,突出导游职业道德的树立、职业技能的比拼,职业形象的展示,在导游群体中倡导“工匠精神”;要鼓励导游根据长春旅游资源特点,结合“讲好长春故事”的有关要求,创作一批高质量的导游词;要从导游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真正把作风正、业务精、游客满意的导游员选拔出来,让我市优秀导游人员脱颖而出,并将参赛相关信息通过简报等形式报赛事组委会。
(三)加强宣传
要将宣传工作贯穿赛事始终,通过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赛事的主题和亮点,全面宣传展示导游形象。要发挥获奖选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展示活动,同时结合长春实际,请他们上电视、进课堂、上讲台进行言传身教,促进导游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四)适当鼓励
各相关单位要为参赛选手提供多种形式的保障,在购买参考书籍、资料上给予资金支持,提供参赛准备时间,加强导游业务指导,使参赛选手能集中精力,专心备战,力争取得优异成绩,为我市及吉林省争得荣誉。要对选拔赛中涌现的获奖人员予以一定的精神奖励,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获奖人员在人才培养、等级评定等方面予以一定倾斜。
附:《第三届全国导游大赛长春选拔赛报名表》
长春市旅游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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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导游大赛长春选拔赛
报 名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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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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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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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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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二寸免冠彩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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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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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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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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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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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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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资格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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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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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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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导游或讲
解服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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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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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扫描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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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证、景区讲解员证扫描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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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愿报名参加第三届全国导游大赛长春选拔赛,承诺以上资料均属实,并自愿遵守比赛的有关规定,同意由组委会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个人有关资料,用于宣传。本人无不良记录。
签名: 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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